8月21日,长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11名县检察院人民监督员,并给他们颁发了任命书。据参加任命仪式的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介绍,由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院人民监督员,在我省尚属首创,充分体现了立法机关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视和支持。